2016年4月27日,焦庄水厂基建处工作人员与新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一行3人到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取回4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焦庄水厂供配水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6】378号)。
经过焦庄水厂基建处全体人员的精心准备、及时跟踪催办,真诚的沟通和不懈的努力,从组卷上报国土资源厅、预审受理、正式通过审核、上报省政府、取得批复,仅历经3个半月,在我市土地手续办理过程中,时间之短、效率之高。《批复》的取得,标志着平顶山焦庄水厂供配水水工程建设用地征地环节手续办理完毕,为该工程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为实现焦庄水厂厂区全面开工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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