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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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现行收费标准
2017-10-24 09:14:15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照三级阶梯、价差1:1.5:3和以年度水量为计量周期三个原则进行调整。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20立方米以内(含120立方米),基本水价由1.65元/立方米调整到2.1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20-180立方米(含180立方米),基本水价3.2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上,基本水价6.00元/立方米;居民合表用户基本水价2.20元/立方米。

    非居民生活用水由2.60元/立方米调整为2.9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由8.00元/立方米调整为9.00元/立方米。

    上述各类水价不含代政府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公共事业城市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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