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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管理制度
2021-05-13 21:45:01

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水质管理制度


   确保公共供水水质安全,平顶山市平水水质检测有限公司现制定水质管理制度如下:

一、组织机构:

 长:周国海

副组长:卢志勇   赵艳荣

 员:原  源   张育艳   张  薇   叶允霞  李巧巧

饮用水管理人员:李巧巧

二、水质管理制度:

   1、自水源地、制水水厂、管网直至用户采取全过程水质检验检测,东至尼龙城,西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北起平安大道,南至黄河路,共布置了46个水质质量控制点。

   2、按照CJ/T 206-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的要求,每日进行出厂水九项、管网水七项的水质检验检测,每月对对应的水质质量控制点水样进行全分析检验检测。水源水每周检测2次,各制水厂出厂水每周检测1次,管网水每月每个采样点检测不低于2次。对出厂水、管网水常规指标全分析每月开展1次。每年对白龟山水厂、九里山水厂、焦庄水厂出厂水进行106项送检两次。

   3、贯彻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及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

   4、实行三级检验制度。 

   5、根据监测管网水质的情况,配合各制水水厂及时调整制水工艺消毒剂、净水剂的投加量,保障安全优质供水,确保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管网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9%以上,保障全市居民吃上安全水、优质水、放心水。

   6、同时按要求做好对外水质信息发布工作,让广大用户随时掌握水质状况。



                           

                 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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